(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消防员10名,其中战斗员8名,通信员2名(限男性)。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区财政全额保障供给,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主要承担经开区消防救援队伍执勤备战、灭火救援、信息报送、通信保障等工作。
(二)待遇
1、试用期为一个月(政府专职消防员、退役军人及具有消防救援工作经验的经考核合格后试用期工资按照转正工资发放),试用期工资1800元。
2、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务合同,聘用期内,办理五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大队统一购买集体意外伤害险。
3、战斗员、通信员
工资组成:1.基础工资2500元;2.工龄工资100元;3.补贴补助500元(执勤补助300元);4.岗位工资300元;5.绩效200-600元(从专职队员表现优秀的选出2名担任班长和2名通讯员)
食宿及休假:食宿、被装均由消防救援大队免费提供,每月休息4天。
(三)福利保障
1、每年免费参加县级以上医院全面体检一次。
2、对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列为骨干培养对象,选派参加培训驾驶(B2驾照)、消防救援队山岳水域专业化培训,并全额报销培训费用。
3、体能、业务技能、日常表现良好的个人可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